金属铊中毒属于化学性急慢性中毒之一,轻度铊中毒可无症状或仅有轻微的胃肠道反应、神经系统损伤等。重度铊中毒则可能会出现急性中毒和亚急性中毒两种情况,主要表现为神经系统损害、消化系统损害、循环系统损害、肾脏损害以及眼部损害。
一、轻度铊中毒
1.胃肠道反应:常有恶心、呕吐、上腹疼痛等症状,严重者会出现呕血、腹泻、黏液脓血便及黑粪,甚至发生水电解质紊乱。
2.神经系统损伤:铊进入机体后会沉积在脑组织中,抑制中枢神经兴奋性,患者可能出现头晕、头痛、耳鸣、眼花、四肢无力、失眠、谵妄、共济失调、肌张力障碍、抽搐、昏迷等症状。
3.其他:铊还可引起贫血、白细胞减少症、血小板减少症等血液系统异常,还可能累及心、肝、肾等多个器官,导致多个脏器功能衰竭。
二、重度铊中毒
1.神经系统损害:铊中毒对神经系统的影响是迟发性的,一般在中毒6-18个月发病,临床上以周围神经病变为主,常见有多发性神经病、末梢神经炎、运动神经麻痹、脊髓前角细胞变性和坏死等。
2.消化系统损害:铊中毒早期可出现食欲减退、恶心、反酸、烧心、嗳气、腹部不适、便秘与腹泻交替发作等症状,随着病情进展,铊可造成食管溃疡、十二指肠溃疡、结直肠溃疡等多种疾病。
3.循环系统损害:铊中毒可影响心血管系统的正常功能,部分患者会出现心动过速、心悸、胸闷、心绞痛、冠状动脉供血不足、高血压、低血压、心脏扩大、心律失常、房室传导阻滞、心包积液、肺水肿、呼吸困难、休克等表现。
4.肾脏损害:铊为典型的内源性致肿瘤物质,铊可通过呼吸道吸入、皮肤吸收等方式进入体内,铊及其化合物代谢产物长期储存在骨髓、甲状腺、胰腺、卵巢等部位,会对身体各个器官产生不同程度的毒性作用,其中肾脏损害最为突出,铊可引起蛋白尿、红细胞尿、少尿、无尿、多尿、尿闭塞现象,晚期可发展成尿毒症。
5.眼部损害:铊中毒还可对眼睛产生损害,患者通常会有视力模糊、视物变形、畏光流泪、眼睑下垂、瞳孔缩小、眼睑浮肿、眼球震颤、斜视、复视、视野缺损、色觉改变、视觉丧失等症状。
当怀疑自身发生了铊中毒时需要及时到医院就诊,在医生指导下进行急救处理,并遵医嘱应用醋酸铅溶液治疗,也可以使用二巯丙磺钠注射液静脉滴注,日常生活中还要注意避免再次接触铊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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