临床上常用的格拉斯深度昏迷评分为4项内容的总和,而格拉斯本身并没有具体的评分标准。其中每一项0-3分,得分越高表示意识越差,总分在15-29分时为重度意识障碍,而在30-35分时则为深昏迷状态。临床常见的引起患者出现深度昏迷的原因包括颅脑损伤、癫痫持续状态等。
一、格拉斯深度昏迷评分
1.去大脑征象:若患者有去大脑征象,则得分为3分,表现为对自身反射性抑制现象消失,如瞳孔大小不等、角膜清亮、眼球固定不动、前额颜面肌阵挛、呼吸节律稳定等。
2.生命体征改变:如果患者的体温、血压、脉搏、呼吸均正常,则得分为3分,但如果出现呼吸暂停或潮式呼吸,则可加1分。
3.痛觉反应:对于疼痛刺激无反应者,则得分为3分。
4.运动反应:肢体完全不能活动者,则得分为3分。
二、格拉斯评分
1.瞳孔变化:双侧瞳孔直径缩小至1mm以下,并且固定,对光反射消失,则得分为6分。
2.眼睑下垂:双眼平视或向下看,但眼睑仍处于紧闭状态,则得分为6分。
3.面部肌肉收缩:患者可以睁眼,但是无法自行完成眼球向上看的动作,或者仅能够眨眼,而其他动作均无法完成,则得分为6分。
4.肢体肌肉收缩:患者可以自主地随意眨眼,但是无法完成眼球上翻以及眼球向上看的动作,或者是仅能够点头,而其他动作均无法完成,则得分为6分。
5.其他症状:比如咳嗽反射存在,则得分为1分;角膜反射及针刺反应存在,则得分为1分。
三、格拉斯深度昏迷评分
当患者出现上述情况时,通常提示已经处于深度昏迷的状态,此时一般没有救活的可能性。建议家属给予积极的心理安慰,尽量使患者保持良好的心态,避免过于消极影响病情恢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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