创伤性失血性休克属于重症急性创伤,通常是由于人体的腹部或者四肢,甚至是躯干的重要脏器,如肝脏、脾脏等,受到损伤引起大量出血,导致休克。创伤性失血性休克属于十级伤残。
1、轻度:当患者处于轻度失血性休克时,通常神志清楚,大汗淋漓,心率代偿性增快,收缩压在80-120mmHg,脉压稍微降低。此时如果给予及时的抢救与处理,一般可以有效逆转休克,不会导致死亡,通常评定为十级伤残;
2、中度:如果患者失血量达到20%-30%,并且出现神志不清、心率加快、呼吸急促、收缩压在60-90mmHg,脉压小于等于90mmHg,此时属于中度失血性休克。部分患者可能会出现并发症,如脑外伤、感染等而危及生命,评定为二级伤残;
3、重度:如果患者失血量超过30%,并且出现昏迷、意识不清、心率加速、呼吸急促、收缩压在90mmHg以下,脉压明显小于等于20mmHg,此时属于重度失血性休克。部分患者可能出现并发症,如肺水肿、脑水肿等而影响生命,评定为三级伤残;
4、极重度:极重度的失血性休克患者几乎没有生命活动,只有濒死的感觉,经常出现低血压或者休克的表现,此时属于重症,通常会在几分钟内出现死亡。
当患者存在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时,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帮助纠正休克,如输血治疗、静脉输液、使用止血带等,以免导致休克进一步加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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