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患者出现肝功能异常的情况,并且经过检查发现是由于肝结核导致,则需要及时使用抗结核类的药物进行治疗。但部分患者在用药期间可能会对肝脏造成损伤而引起药物性肝炎,此时则需根据病情严重程度来判断恢复时间。
1.轻度:若仅表现为转氨酶升高、胆红素轻微升高的情况,在停药后2-4周复查肝功能可恢复正常,通常不需要特殊处理。
2.中重度:如果患者的转氨酶明显增高或胆红素明显增高等,则可能为较为严重的肝损害,此时一般无法自行恢复,需要积极给予保肝降黄等综合治疗。多数患者可在1个月左右的时间逐渐好转,但如果未积极配合治疗,则有可能会持续较长时间才能恢复,甚至会造成不可逆性的损伤。
因此建议肝结核患者遵医嘱定时定量服用药物,避免擅自增加剂量以及延长服药时间等情况的发生。另外还要注意定期到医院复诊,由医生根据具体病情的变化决定是否调整治疗方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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