食入不久者当给催吐及洗胃并服泻剂,食入时间超过半天者应给高位洗肠,静脉输液,纠正脱水及电解质紊乱,病人易有低钾血症,应及时补钾,开始静脉滴注5~10天,以后口服维持量10~30天,对复发病例,需用维持量更久。
在补钾过程中,应以心电图及血钾测定值作参考。
可试用二巯基丙磺酸钠治疗,5%溶液0.1ml/kg,皮下或肌注,每日1次,3天为一个疗程,间隔3~7天再进行第2疗程。此外为对症治疗。
(实习编辑:王哲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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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于中毒性消化不良,急、慢性胃肠炎,痢疾,风热感冒。[详细]
清热解毒,凉血热,化痰湿。用于瘟热窜入脉道,肝脾坏血增盛,中毒症,“木布”症、热势亢盛的合并症,热性培根病,热病后期的余邪。[详细]
疏肝、健胃、清热、愈溃疡、消肿。用于“木布”病迁不愈,胃脘嘈杂、灼痛,肝热痛,消化不良,呃逆,吐泻胆汁,坏血和烟汁样物(即赤白痢疾),急腹痛、黄水病、脏腑痞瘤,食物中毒以及陈旧内科疾病,浮肿、水肿等。[详细]